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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知識
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規定的項目一般分為三大類:

一、細菌性標準:如大腸桿菌群密度、總菌落數等

二、物理性標準:如濁度、色度、臭度等。

三、化學性標準:
1. 影響健康的物質:如重金屬、三鹵甲烷、揮發性有機物、農藥等。
2. 可能影響健康物質:如氟鹽、硝酸鹽氮、銀等。

下表列出現行包裝飲用水管制項目及各項目對人體健康或適飲性之影響
水質項目 對人體健康影響 國內現行標準最大容許量 (單位)
1.大腸桿菌密度 水中出現大腸桿菌時,表示可能會有其他致病菌同時出現 陰性
2.糞便性鏈球菌 水中出現糞便鏈球菌通常表示為糞便污染 陰性
3.綠膿桿菌 影響肺部及泌尿道,或造成燒傷、傷口及其他血液感染,如敗血病。 陰性
4.總砷 (1)會對皮膚、神經系統等會造成危害,對人體之致癌性已被證實
(2)根據研究,長期飲用砷含量偏高的深井水,被疑為是烏腳病的主要原因。
0.01ppm
5.鉛   0.01ppm
6.鎘 對腎臟有急性之傷害 0.003ppm
7.汞 (1)汞對人體健康傷害極大
(2)無機汞傷害之主要器官為腎臟,有機汞則會危害中樞神經系統,一般而言有機汞對人體危害較大。
0.001ppm
8.銻   0.01ppm
8.溴酸鹽(限加臭氧消毒之供水系統) 可能致癌物質。 0.01ppm

摘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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